我想大家一定很好奇,阿Q是在看什麼看到這麼感動,連淚水都流到泡麵裡了?
那天阿Q在作報告的時候,整理了一篇資料今天就來跟各位網友分享一下,起因是這個新聞連結。
記得去年常聽到電視新聞報導:
有同學撿到錢卻向失主要求三分之一報酬的新聞,
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簡直就比剛煮好的泡麵還滾,
連一向不愛對新聞作評論的Q爸都念:「現在的校年ㄟ書都讀到背去了
」(台語)
仔細分析一下,
當時也出現些公車、捷運有同學霸占博愛座的新聞,
感覺上好像現在的學生們彷彿都沒有公德心?!枉費讀了這麼多書。
後來根據念新聞系的同學解釋,記者這樣報除了炒炒新聞話題以外,
一方面是譴責那些沒有公德心的同學,另一方面是刺激社會大眾們重視這件事情。
阿Q在這裡要幫許多默默行善的好人們平反一下,
不是每個撿到失物的人都會要求所謂的報酬。
用網路搜尋一下後發現,
有許多人包含上面新聞連結內獨立扶養六各孩子的楊黃媽媽
(老師,請問冠夫姓後的婦人要叫楊媽媽還是黃媽媽阿
..)
、撿到兩萬元的三位國中生同學、聖誕節前夕撿到10萬元的失業情侶…
大家都沒有向失主要求任何的謝禮,是非常好的典範代表。
如果有在收聽警廣的網友也會注意到,
常有好心的乘客與司機都會將在計程車上撿到的失物、金錢送到警廣。
阿Q 也問過派出所的警察伯伯,他們其實也也常收到民眾撿來反映的失物招領,
這些好人跟好事一直都在我們的週遭默默的行善中。
也許會有人覺得,
撿到東西沒有占為己有還願意歸還給失主本來就該給我一點報酬,
阿Q認真的研究過這些新聞報導的案例後發現,
大部分的人都很感謝幫忙把遺失的財物歸還的人們,也樂意提供部分的金額作為紅包答謝。
只可惜,在這些成為負面教材的新聞中撿到失物的人要求的卻是更多更高的金額。
如果我們能站在同理心的立場為對方著想,萬一掉了的這筆錢是要拿來急用的該怎麼辦呢?
已經是剛好的金額了,又要怎麼分出更多的報酬給撿到的人?
撿到東西歸還給失主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社會的善良風氣需要大家共同的維護。
除了這個以外阿Q更相信好人有好報!
像是學校或是社會團體常常會表揚這些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代表,
像是曾有位失業中的小姐,因為撿到別人遺失的錢歸還給失主,
卻沒有向拿失主拿任何的費用,結果新聞一報導出來一堆企業搶著要她去上班!
還強調看重的就是她拾金不昧的品德!
看了這些阿Q舉的例子之後,
是不是覺得大家應該共同推廣拾金不昧的好風氣呢!
那….前天返校撿到我留在教室整箱阿Q桶麵的同學,能不能發揮你的公德心跟同理心!
不要吃掉我的阿Q桶麵阿….拜託啦><
